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五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1-17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1月4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张*军驾驶川DT0027出租汽车议价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7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何*丽驾驶川DT1631出租汽车议价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0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柯*艮驾驶川DT1776出租汽车议价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9日,周*均驾驶川DSR89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10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30日,刘*平驾驶川DLE177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10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9日,曾*驾驶川D95B1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11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9日,杨*民驾驶川DBN806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11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0日,张*锋驾驶 川DE7755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11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4日,杨*驾驶川DTH67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25天,于2019年1月8日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剩余4500元罚款分十期执行。
2019年1月3日,冉*新驾驶川DRT15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9天,于2019年1月11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8日,赵*洋驾驶川DVN62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1天,于2019年1月8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8日,徐*中驾驶川DDC72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4天,于2019年1月11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8日,曹*娇驾驶川DC9656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暂扣车辆7天,于2019年1月14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