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八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0-05-07     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八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2020年4月15日,李*驾驶川DSA977车未经许可擅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5日,陈*驾驶川DJ9659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5日,张*驾驶川DEW55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5日,陈*驾驶川DJ965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5日,李*驾驶川DSA977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六)2020年4月16日,何*驾驶川DMH775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7日,刘*驾驶川D03G31号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被处3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八)2020年4月20日,王*驾驶川D3Y168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九)2020年4月21日,杨*态驾驶川DEQ51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2020年415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曾*驾驶川DT2561拼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16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驾驶川DT0227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计程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17日,攀枝花市运亨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驾驶川DT1756号车接受电召任务未履约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21日,攀枝花市宗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谭*驾驶川DT2205号车拼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21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驾驶川DT1566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4月22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崔*驾驶川DT0631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项规定,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