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十四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违法行为进行第十四期曝光。
一、非法营运车辆曝光信息
- 2020年7月10日,沈*地驾驶川WNW95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14日,李*江驾驶川D68G0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22日,潘*勋驾驶川DE158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二、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信息
- 2020年7月3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刘*鑫驾驶川DT0709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3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驾驶川DT2627号车绕道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日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6日,攀枝花市宗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向*驾驶川DT2337号车甩客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6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曾*驾驶川DT2115号车议价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8日,攀枝花市佳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王*军驾驶川DT2575号车绕道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8日,攀枝花市红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平驾驶川DT0093号车拒载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9日,攀枝花市佳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胡*铭驾驶川DT1731号车议价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10日,攀枝花市运亨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张*敏驾驶川DT1735号车接受电召任务未履约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 2020年7月10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钟*驾驶川DT2347号车接受电召任务未履约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日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20年7月13日,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熊*友驾驶川DT1667号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